盐城市丽城贸易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生产制水用聚合氯化铝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本项目盐城市丽城贸易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生产制水用聚合氯化铝采购项目已批准实施,招标人为盐城市丽城贸易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有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2025-2026年度生产制水用聚合氯化铝的生产(采购)、供应、运输、装卸等相关伴随服务,详细的细节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人提供的采购清单,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2.3项目地点:盐城市境内(盐龙湖水厂、城东水厂、通榆河水厂),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工期:1年,自双方合同签字盖章之日起计算;每批次供货需在接招标人通知后5日内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具体以招标人每批次的书面通知为准。注:《投标函》中工期填写365日历天。
3.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资格等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拥有相对应的项目实施能力。
3.1.1投标人资格: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本招标项目货物的制造厂商或其代理商(或经销商)【代理商(经销商)投标时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3.1.2投标产品:所投产品须具备省级及以上卫生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批件中注明液体聚合氯化铝,批件中没有注明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批件审批权限下放的,应提供相关证明)。
3.1.3招标人推荐品牌:必盛(无锡)、宜净(无锡)、嘉灵(嘉善)、蓝遥(无锡)、博喧(扬州)、正河(淄博)、中铝(淄博)。
注:本项目投标人须按上述招标人推荐品牌或厂家选择一种进行投标和报价,若投标人认为另外的品牌的产品在品牌知名度、信誉度、质量、性能、技术指标等方面不低于招标人推荐品牌或厂家的,须在答疑截止日前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提出,并提供对应的证明材料。经招标人审查认为合理的,将以招标文件答疑方式告知所有投标人予以增加,未经招标人审查同意将不得参与投标。
3.1.4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5年06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0.1.1以及10.1.2条失信行为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
(4)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核检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核检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6)投标人应保证符合上述信誉要求,如被证明违反,除按招标文件处理,还将被视为不诚信行为,由相关管理部门按规定处理。
3.4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3.5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加盖投标人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如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委托代理人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
由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按照由低到高的顺序进行排序。
6.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买卖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0月15日9时00分,地点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招标公告同步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同步发布。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可以抵达开标现场,也可在任意地点通过开标大厅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自身的需求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等活动。
(1)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gb-web/#/login(注:此系统为新系统,要重新注册主体库新信息与下载新驱动,具体可以借鉴交易系统界面操作手册)
(4)使用相互连通小助手CA登录遇上问题请联系:国信CA盐城专线:;CFCA盐城专线)系统操作指导请联系:薛工或蔡工。
本项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从省主体管理平台中获取下载的材料,需要投标人先注册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管理平善资料,登录网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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